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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最低工资标准再次提高 上调幅度在11%-13%

2008-9-3 8:13:15 都市快报

    最低月工资可达960元

  最低工资标准,浙江又上调啦!

  经省政府批准,自9月1日起,浙江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,上调幅度在11%-13%。其中,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960元、850元、780元、690元四档;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8.0元、7.1元、6.5元和5.7元四档。

  省政府要求,各市根据所辖县(市、区)经济社会发展水平、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,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实施。

  调资是想改善民生

  从1994年开始,浙江实行最低工资制度,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。去年9月1日,省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为850元、750元、700元、620元四档。

  为什么仅隔一年又要再次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呢?

 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说,一是由于经济持续发展和物价上涨,要相应地提高劳动者的收入,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,改善民生;二是应对民工流失,调资想留住民工。

  打工成本大幅提高

  有关数据显示,来浙江打工的民工数量有呈逐年减少趋势。工资不高开销大,是民工流失的重要因素。像杭州、宁波、湖州、绍兴等城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增幅,均居全国前列,但民工的收入普遍较低,在不能与城市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,却还要被迫接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消费水平,使得打工成本大幅提高。

  以杭州为例,初步估计,一个外地民工的正常生活开销每月需900元左右,而1200元以下月收入的民工占总数的70%左右。

  还有,近年农产品价格上涨以后,很多民工开始思考是否有继续在外打工的必要等。

  未执行新标准的可投诉

 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醒,新的最低工资标准,不仅适用于企业,对机关、事业单位等同样有约束力。

  也就是说,本月起,如果用人单位未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,劳动者都可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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